Authors: Matthew D. Asbell, John Heinbockel | Co-Author: Dongfang “Maggie” Wang(王东芳) | Practices: | Tags: , , , ,

USPTO最新试点项目——第三方有权举报使用证据造假

Translation by Maggie Wang

USPTO(美国专利与商标局)最近新启动了一个试点项目,允许第三方针对不当使用证据提交非正式异议。本次试点项目是USPTO一系列动作中最新的举措,用于确保商标注册的诚信度,防止用虚假使用证据获得注册的情形。新试点项目看来是在回应最近大量商标申请的使用证据问题,这些问题包括申请人提交的是经电脑修改过的证据或可疑使用证据。

本项目宣布开始之前,并不清楚是否有举报这类不当使用证据的途径。尽管USPTO多次指出利益相关人可提交投诉信,但并未指出不当的使用证据(极端情况下会涉及造假)也可以作为投诉基础。

为了将举报不当证据的程序流程化,USPTO创建了一个专用邮箱,用来接收举报信息。宣布该项目的通知显示,USPTO要求发送到此邮箱的信息需要至少满足两个标准中的一个,即邮件应包含如下任一内容:

(1) 客观证据,证明第三方的图片与使用证据完全一样,但第三方的图片中没有标识要申请的商标,如相关的网站链接或网站截屏,或

(2) 在先商标注册或申请的注册号或序列号,这些商标注册或申请所提交的使用证据包含完全一样的产品图片、仿造网站截屏等证据,但标识的是各种不同的商标。

据USPTO声称,通过邮件提交的投诉会由邮箱自动回复确收,但USPTO不会通知提交人最终结果。要想知道举报的结果,提交人只能是自行跟踪申请状态。USPTO接受举报的时间是商标公告前或公告后30天内的异议期。因此,该项目只适用于以实际使用为注册基础的商标申请(或后续在公告前修改为以实际使用为注册基础的商标申请),特别是不允许对以意向使用为基础且已经准予注册等待提交使用证据的商标申请采取行动。

目前仍不清楚USPTO会如何回复提交的举报信,或USPTO实际行动的时间。Ladas & Parry的律师已于2018年3月8日发送了几封举报信,但在撰写此文时还未收到任何自动确收回执。我们会按照USPTO的建议持续监控这些案件,并在后续对该试点项目持续跟进,提供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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